演藝圈里“股事”多 對操縱者要嚴懲
來源:證券時報網(wǎng)作者:吳學安2018-09-25 07:41

首次涉及被告趙薇的股民索賠案件,也就是投資者訴祥源文化以及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9月19日在杭州中院開庭。祥源文化日前發(fā)布訴訟公告稱,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索賠5584.77萬元,部分案件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人。

證監(jiān)會此前通報,高勇控制利用2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子賬戶及14個自然人賬戶,操縱“精華制藥”,被證監(jiān)會罰沒18億元。其中在介紹自然人賬戶時出現(xiàn)“黃某明”“張某霞”名字,被一些人解讀為知名演員黃曉明和其母張素霞。但黃曉明工作室聲稱“不認識高某”。有業(yè)內(nèi)專家稱,此聲明將事件越描越黑。

當下是一個泛娛樂化的時代,中國演藝圈的“股神”特別多,所以中國演藝圈越來越像投資圈,而投資圈也越來越像演藝圈。盡管“股市猛男”黃曉明戰(zhàn)績輝煌,卻仍然不能和演藝圈“股市一姐”趙薇相提并論,當初她殺入股市,讓阿里影業(yè)一路飆升成為“黑馬”,賬面浮盈更是超74億港元。這樣的神操作,讓巴菲特都難以望其項背。同樣,此前被曝出陰陽合同的影視大腕范冰冰,叱咤股市更是個傳奇。當年范冰冰持有唐德影視129萬股原始股,只是唐德影視第十大股東,一不留神,當初300萬元的投資,一口氣賺了幾十倍。難怪范爺?shù)讱馐愕卣f,我不會嫁入豪門,因為我就是豪門!

演藝圈的“股神”們真的懂投資?如果說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有失偏頗,不過,我們至少可以認為,演藝圈“股神”輩出的現(xiàn)象是極其不正常的。所謂演藝圈“股神”們的基本套路,都是靠自身廣泛的人脈去“傍大款”,演藝圈明星們的投資股市副業(yè)且屢屢占績斐然,奪人眼球,所依賴的并非其自身出眾的投資能力,而是其圈層的人脈資源。而與之相映襯的,是中國的投資界其實并找不到多少名副其實的股神。所謂的“股神”多半是高勇之流的制度踐踏者,他們沒有露出崢嶸時候,往往都是光彩照人的,一旦被監(jiān)管者抓住,人們就會發(fā)現(xiàn)原來這些“股神”們都是個裸泳者。

投資界本該是極為嚴肅的領域,因為只有保持客觀理性才能更好地把握市場節(jié)奏,才能在變幻的投資領域立于不敗之地。然而,如今,投資界最搶眼的明星人物通常都是高勇這樣的短線股神,以及像黃某明這樣的操縱者。在這個時代,投資界和其他領域一樣,都是非常急功近利的,甚至在這個問題上比別的領域更突出。黃曉明這次沾上股票操縱案,情節(jié)遠沒有當初趙薇事件的程度嚴重,而趙薇、黃有龍夫婦當初不過是被判5年禁入,罰款120萬元就草草了事,這一點點處罰與動輒幾十億的利潤相比又算得上什么呢?“股市一姐”趙薇尚且如此,那么黃曉明全身而退就是大概率的事件了。

作為投資界的明星與其他投資者相比,擁有“自帶流量”的光環(huán)。如今演藝圈“股神”們涉足資本市場的主要手段,無非是利用IPO套利、成立空殼公司讓上市公司以鎖定IP等理由高價收購、搭各路“神仙”的順風車,這些高端玩法都是普通投資者無法企及的。表面上看,這一切似乎并無不合理之處,但最終埋單的都是眾多中小投資者。從近期頻繁曝出的明星股市操縱案來看,既損害中小投資者的信心,也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正如此前有專家建議的,對于股市操縱者,在保持打擊“高壓”態(tài)勢的同時,要進一步推動相關(guān)法規(guī)的完善,尤其是改變違法收益和違法成本失衡的現(xiàn)狀,讓行政處罰與司法更好對接,就顯得很有必要。

責任編輯: 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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