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股份(600095.SH)一紙涉訴公告,讓轟動一時的“300億承興系詐騙案”重回大眾視野。
12月3日,湘財股份及湘財證券均公告,湘財證券于近日收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對兩起(云01民初414號和云01民初415號)案件的作出一審判決。
根據一審判決,作為被告一的中誠公司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購價款,分別為1.492億元和1.937億元,并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同為被告的湘財證券對中誠公司負擔的上述債務分別承擔56%的補充責任。此外,法院駁回了原告云南信托的其他訴訟請求。
不過湘財股份公告稱,子公司所涉案件尚在一審判決上訴期,判決尚未生效,子公司對上述一審判決不服,將依法提起上訴,通過法律手段切實維護公司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湘財證券作為云涌系列產品的代銷機構,其是否需承擔由云南信托管理的云涌產品投資失敗的最終風險,在業(yè)界尚存爭議。
對于該案件的爭議點,有法律人士提出,“湘財證券需提供詳盡證據,以證明在銷售云南信托云涌系列產品時,已恪守銷售機構的適當性管理職責,并確保遵守了所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p>
多起訴訟猶如“懸在頭上的劍”。湘財證券與云南信托的糾紛,案涉5年前震驚金融圈的逾300億元的“承興系”實控人羅靜,因犯合同詐騙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而湘財證券與云南信托旗下資管與信托產品均“踩雷”承興國際(2662.HK),其中湘財證券損失9億余元,云南信托損失15億余元。
后來,湘財證券推出了一份兌付方案,以第三方債權轉讓的形式接盤了該資產,以解決投資者的本金兌付問題。
2016年開始,羅靜玩起“龐氏騙局”,先后從諾亞財富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歌斐“)、湘財證券、云南信托、摩山保理等多家機構融資。不久,為承興國際相關方提供融資的百億元資產陷入兌付危機。
2019年6月,羅靜被上海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1月1日,該案迎來一審判決。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發(fā)現(xiàn),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羅靜實際控制的中誠公司、承興公司、康安等“承興系”公司,利用其與京東、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蘇寧”)開展采購業(yè)務的供應鏈貿易背景,私刻兩家公司印章、偽造合同,通過虛構應收賬款債權,以轉讓及回購等方式向湘財證券、云南信托等公司融資。
2023年9月5日湘財股份公告,子公司湘財證券于近日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共計10起案件)起訴狀、舉證通知書等文件,涉案金額為16.78億元。原告為云南信托,起訴湘財證券因為承興系詐騙案導致的經濟損失,以及湘財證券作為代銷機構可能承擔的責任。
截至案發(fā),云南信托發(fā)行的云涌產品信托產品與湘財證券旗下的資管產品均涉及承興系控股的300億詐騙案,湘財證券損失9億余元,云南信托損失15億余元。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信托產品產生損失的本質是,承興系公司通過虛構與蘇寧的供應鏈貿易,騙取信托資金。
根據判決結果,承興系實控人羅靜因犯合同詐騙案被判處無期徒刑。
從2023年9月5日公告發(fā)布后到2024年5月,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因此并未有更多進展。不過,到了2024年5月14日,云南信托曾主動提出撤訴申請,對10起案件中的一件案件撤訴,涉案金額1.73億元,獲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準許,云南信托承擔了案件受理費。
一個月后,即6月份,云南信托針對兩宗案件(涉案金額分別為1.492億和1.937億)對湘財證券提起訴訟。訴訟地點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變更為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在最新披露的案件中,原告云南信托,將中誠公司和湘財證券推為被告。云南信托作為云涌產品的主動管理人,代云涌產品提起訴訟,要求中誠公司(云涌產品的融資人)承擔返還轉讓價款的義務,并要求湘財證券(云涌產品的代銷機構)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案也成為管理人起訴代銷機構,是金融機構間的訴訟。
根據湘財股份所發(fā)公告,對子公司涉及案件的實際情況,重點解釋了兩個方面內容:
一是,公司認為,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與上述案件信托產品有關的羅靜案刑事判決書,確認云南信托是案涉信托產品的管理機構,湘財證券為代銷機構,認定湘財證券為受害機構之一,湘財證券及其相關方未參與羅靜等人的合同詐騙。同時,針對云南信托作為管理方的案涉信托產品,曾有投資者對云南信托、湘財證券等機構提起訴訟,在以往已生效判決中,湘財證券全部勝訴;
二是,公司提到,相關審判法院均認可湘財證券已經履行了代銷機構的義務,均未支持要求湘財證券承擔連帶責任或賠償責任等相關訴訟請求。湘財證券認為,本次訴訟兩起案件的一審判決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將依法提起上訴,全力維護自身合法正當權益。
目前來看,湘財證券將根據一審判決情況計提預計負債,具體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結果為準。
湘財證券創(chuàng)立于1996年,總部位于長沙,湘財股份持有湘財證券99.78%股份。2020年,湘財股份“借殼”哈高科曲線上市。2021年8月,湘財股份向湘財證券增資人民幣12.23億元,湘財證券注冊資本增至45.91億元。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中,湘財證券被評為BB級。
根據財務報告,湘財證券在2021年至2023年的營業(yè)收入依次為20.45億元、10.76億元和14.85億元,同比增幅分別為29.62%、-47.38%和37.98%。同期,凈利潤分別為6.94億元、0.39億元和2.44億元,同比增幅分別為43.29%、-94.36%和523.44%。
根據湘財股份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司前三季度營業(yè)總收入15.49億元,同比下降16.5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46億元,同比下降2.93%。
湘財股份主營業(yè)務以證券服務業(yè)為主,其他業(yè)務板塊包括實業(yè)板塊及投資板塊,證券服務業(yè)經營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湘財證券。前三季度,湘財證券自營業(yè)務、另類投資、資產管理經營業(yè)績較上年同期取得較好增長,實現(xiàn)凈利潤2.92億元,同比增長26.10%。但受到股權融資繼續(xù)收緊,投行業(yè)務收入貢獻度不足。根據Wind統(tǒng)計,今年前三季度湘財證券股權承銷規(guī)模0億元,債權承銷規(guī)模為56.86億元(全部為公司債)。
由此看來,若根據湘財證券公告所稱,將根據一審判決情況計提預計負債,其承擔賠償金額將對凈利潤帶來影響。